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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靖江】曝光!为占车位,城南这家饭店门口放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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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0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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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加,
公共停车位紧缺的问题日益凸显,
有些商家为了圈占停车位,
有的在车位上摆放“专用车位”、
“请勿泊车”等提示牌,
有的装上了地锁、路锥,
还有的放上轮胎等路障,
造成了人为的停车难,
致使市民看到停车位却难以停车,
同时让不宽敞的路面变得更加拥堵。
微信图片_20200910112541.jpg

近日,在靖江就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昨天下午,
有新靖江论坛网友爆料,
城南公所桥路有一户商家
用液化气瓶占用了门口的停车位。

微信图片_20200910112544.jpg

不能停车的同时,
该网友也很担心有安全隐患。

微信图片_20200910112547.jpg

最近天气依然有点闷热,
液化气瓶暴晒后遇到明火容易爆炸,
还是很危险的。

微信图片_20200910112551.jpg

最近,
据小编观察,
市交警大队组织施工人员
对全市27条新修道路上
褪色、缺失的各类停车位
进行重新施划与完善,
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助力城市形象提升。

微信图片_20200910112555.jpg
(该图片来源:靖江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私设车位锁、用水泥墩及障碍物霸占道路的行为明显违法,行为人应自行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对于不主动清除障碍物恢复原状的单位或个人,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法限令其定期整改,否则可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少数商家私自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
市民发现后可以向城管、交警部门反映,
一般由城管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
对这种行为进行劝导、整治。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
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城市形象的提升,
更多的是依靠
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和文明素质的提升,
发挥公共资源的最大效益,
更需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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