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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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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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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辅警)4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3.本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本市户籍;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应当回避的岗位;(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5)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01-09岗位)、体能测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为: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楼大厅(人民南路198号)。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复退军人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均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靖江市公安局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1.报考01-09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参加笔试人员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但须达体能测试合格线50分,笔试、体能测试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2.报考10-18岗位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1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3.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考核报考人员中复退军人加2分,中共党员加2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五)总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报考01-09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分计算总成绩;报考10-18岗位的人员按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相关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体检标准参照《靖江市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靖江市公安局组织考察,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公安局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四、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1168818  监督电话:84810700。


靖江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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